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今天,记者从国家邮政局获悉,从2000年开始,邮资票品中的面值单位的标注方式,将由现在的“分”调整为“100分”以下为“分”,“100”分以上(含100分)面值的改为“元”。
我国邮票面值单位在1995年前本是“元”与“分”并存的,但从《太湖》邮票始,原邮电部为使邮票面值单位统一标注,将邮票面值单位统一调整为“分”,取消“元”的面值单位。
但近几年来,此标注方式显示出一些缺陷,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货币单位元、角、分三个结构中,“元”为主币,“角”、“分”为辅币,故邮票面值以分为单位不妥,二是不利于群众使用。而且,也不符合国际惯例,故此次进行调整。